【实务】浅谈权利要求撰写的“十六字方针”
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6年第3期(节选)
导读专利法就是一场名为权利要求的游戏,权利要求书是专利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权利要求撰写的“十六字方针”,旨在帮助专利申请人快速撰写一份规范的权利要求书。
“十六字方针”,即“合理命名、虚实概括、点名连接、加减检验”是一种权利要求撰写的规范式方法,熟练运用“十六字方针”的撰写方法,不仅能够快速的将一个实在的技术方案转化成一篇规范的权利要求书,还可以帮助专利审查员快速的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也能够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解读权利要求,一份好的权利要求能够帮助权利人守护住其专利,在专利侵权中充分发挥其防线作用。
“合理命名”:权利要求撰写的前提
在撰写权利要求之前,第一步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主题名称。主题名称的重要性也许并非显而易见,但在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侵权等程序中都发挥着隐秘却重要的作用。
“合理命名”是权利要求撰写的前提,能够为整个权利要求的撰写确立起一个良好的基调与开端,能否为技术方案确定一个合理又准确的主题名称将会直接影响后续权利要求撰写的其他环节,比如,“点名连接”环节中我们需要在主题名称下为该技术方案的每一个具体部门确定一个次级的名称,如何能够让次级名称保持与主题名称在整体上的一致性,并做到上下级之间有效的衔接就取决于我们是否在一开始做到了合理命名。因此,只有为技术方案选择一个合理的主题名称才能更好的发挥权利要求在专利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命名需要充分利用“虚实概括”的方式,主题名称既要做到“实”,让专利审查员看到时能够在脑海中建立起对该技术方案的基础性理解,又要留出一定的联想与拓展空间,在“实”的基础之上进行概括抽象,做到一定程度的“虚”,只有将“虚”与“实”进行有机的融合做到“虚实概括”,才能够成功做到“合理命名”。
“虚实概括”:贯穿整个权利要求撰写的全过程
在权利要求撰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牢记利用“虚实概括”的方式对之前确定下来的主题名称和技术方案中具体部门的二级名称进行合理性检验。如果随着权利要求的撰写,我们发现之前确定的主题名称过于“实”,即该主题名称仅能够代表技术方案其中的一个具体特征,而难以涵盖本技术方案所包含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区别于现有技术方案的创新方面时,那么就需要利用一个更加概括和抽象的词汇去替代原来具体的主题名称和二级名称,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防止该技术方案由于不合理的“命名”或者“点名”而导致的限缩或者“瘦身”,从而不合理的缩小了专利所要保护的范围。相反,如果我们发现之前所确定的主题名称和二级名称过于“虚”,即该名称虽然能够全面涵盖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但却过于概括和抽象,使专利审查员难以将该名称与技术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建立明确、确定的联系,实践中可能有碍审查员和公众对该技术方案的理解,此时我们就应该采用一些更加有针对性的“实”的词汇去替代原本概括性、抽象性较强的名称,从而做到“虚实结合”,合理的对技术方案进行“命名”和“点名”,增强权利要求的防线作用。
“点名连接”:方案撰写的具体方法
“点名连接”是撰写权利要求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点名”加“连接”这两个步骤将一个具体的产品实物或者制造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字版本的技术方案。通过“点名连接”的环节,我们将会得到一个如下的文字技术方案:
一种……装置(方法),包括A部和B部(“点名”),其特征在于:
所述A部,……(A内部的“点名+连接”);
所述B部,……(B内部的“点名+连接”);
所述A部与所述B部……活动连接在一起。(A部与B部的“连接”)
首先,我们需要将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进行“切割”,形成几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明确的是,“切割”的目的在于将一个结构复杂的专利产品或者方法分成相对简单的几个组成部分,这样可以便于审查员分别对每一个部分的具体结构特征进行深入的了解,然后再将各个组成部分“连接”起来进行整体感知,不仅使专利描述变得简单化、条理化,防止在撰写权利要求的过程中遗漏重要的技术特征,又便于审查员对该专利结构和技术特征的具体理解和整体感知。因此,如何对专利产品或者方法进行“切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切割得过于零散,将会导致结构特征的分散化,虽然便于对特征的描述和审查员对具体部分的理解,但却在另一方面增加了审查员或者公众对该专利产品或者方法进行整体感知的难度,从而失去了“切割”的意义。相反,如果将一个结构非常复杂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仅“切割”成两三个组成部分,则又会出现另一种不好的结果,那就是“切割”后的部分的结构特征同样复杂,同样难以达到“切割”的目的。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具体专利产品或者方法的复杂程度选择不同的“切割”方式,既便于权利要求的撰写,又便于审查员和公众对该专利产品或者方法所包含技术特征的深入理解和整体感知。
其次,我们需要分别对“切割”后的每一个组成部分进行“点名”和特征描述。需要注意的是,与主题名称的确定相同,“点名”同样需要“合理命名”,在“虚”与“实”中间进对平衡,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二级名称。如果该组成部分同样包括若干个零件需要再度进行分解描述时,也要遵循“点名+连接”的方法,形成一种阶梯状的特征描述方式。
最后,我们需要将上述已经分别“点名”和特征描述的组成部分进行“连接”,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的撰写也就初步完成了。
“加减检验”:检查是否达到权利要求撰写的目的
需要明确的是,由全部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应该指向主题名称,因此,我们必须对所撰写完毕的权利要求进行二度审查。一方面,所描述的技术方案中有哪些技术特征是可以“减去”的?如果“减去”该项技术特征就无法完整的描述该专利产品或者方法,那么该项技术特征就是必要的,不可“减去”的。而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审查该技术方案是否还缺少某一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缺少,就需要“增加”进来,从而对该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加减检验”的标准就是权利要求中的所有的技术特征是否能够完整描述该项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又是否能够完美的指向该主题名称,从而形成一个的链条。通过“加减检验”的审查方式,我们将多余技术特征“减去”,并将缺少的必要技术特征“增加”,最终完成权利要求的撰写。